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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悄然试水

2015-11-25

来源|人民日报

多年来,医疗服务价格一直是困扰医患的一个“心结”。近日,我国的权威媒体《人民日报》也刊出,住院一级护理每天仅9元,比做次美容便宜得多;医生出诊费几元,CT检查费几百元……医疗服务价格的比价不合理,已成为医疗行业的普遍现象。

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过低,主要是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诊疗费、中医等技术劳务性服务项目。医生出诊费几元,而检查费是挂号费的八九十倍,甚至还在不断攀高。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目前医疗服务价格反映的不是医务人员劳动的实际成本,它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剔除医务人员工资之后的边际成本来制定的。”

据悉,全国各地现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大多是1999年出台的,至今未调整过。

“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严重低于成本,挂号费没有包括医生诊查的费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说,多年来医疗成本不断增加,但医疗服务价格基本没有调整,政府的投入也没有跟上,导致医生价值得不到体现,医生职业没有吸引力,更没有医生愿意到基层去,大病小病人们都往大医院挤,看病越来越难。“诊断不值钱,很多公立医院只能靠卖药、增加不必要的检查弥补运行开支,一些医务人员把开大处方、拿回扣作为提高收入的主渠道……这些问题,间接加剧医患关系的紧张。可以说,医疗服务价格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今年10月,国家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该文件指出,对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也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年内下发。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发出新一轮价格改革攻坚的信号。多年来,医疗服务工作者所期盼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终于有了动作。

事实上,我国一些省市已经展开了相关方面的试水。

2012年9月1日起,北京市在友谊医院和朝阳医院试点,将5元、7元、9元、14元的挂号诊疗费改为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为42元、60元、80元、100元,医保报销每人次40元。同时取消15%的药品加成,加大政府补助力度。结果发现,医保患者每次就诊药费下降三成;病人主动流向普通门诊;专家挂号量减少,每次给患者就诊的时间提高到16分钟。

前不久,一些省份如江苏、福建、浙江等开始在一些地市试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高高难度手术费用,适当提高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诊疗费、中医等服务价格,降低一些检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对特需服务、美容、牙科、体检等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江苏、浙江两省放开对高精尖的技术医疗机构的自主定价,特需医疗服务不再备案或审批。从试点地区情况来看,由于改革统筹了价格、医保、财政投入等各方面工作,总体上百姓看病负担未有增加,社会反映较好。

饶克勤说,要使医疗服务价格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首先应测算出该项服务的真实成本,同时厘定医务人员应享的合理收入水平。“但是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本难以测算,这和医疗行业的特点有关。每一名医生的劳动成本和价值都不一样,难有统一的标准;病患情况各异,对医疗质量也很难做出标准化评价。因此,国际上医务人员薪酬体系一般是按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来设计的,而我国仅高出18%。”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还需要制定好相关配套支付方案以及价格监督机制。“要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必须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缩小医疗服务成本和支出的差距。可以采取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在总收入的筐里,想方设法平衡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加成收入的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理顺价格体系。”饶克勤说。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把按项目付费,改成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甚至按照国际上更精细的按病组付费,能够引导医院控制成本,调整支出结构。在收支总额不变或相对合理增长情况下,调整医院支出结构,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会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也不会增加社会负担。”饶克勤说。